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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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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部署,着力推进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在全行业开展了2021年度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我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信用等级评价程序,联同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认真、客观的评估。


经我会与评价机构前期资料汇总、信息审核、指标体系评价、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相关环节的严格把关,现严肃、公正地公布2021年度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见附件)。本次评价结果自2021年10月正式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本评价结果需经过两次复审,复审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获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信用建设和维护,更好地为推进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表率。


附件:2021年度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度中国农资流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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